《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人社发〔2022〕10号)精神,现对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铜仁市户籍并在城镇常住6个月以上或在铜仁市辖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年以上的非铜仁市户籍城镇常住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失业状态,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
(一)“4050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三)残疾失业人员:指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登记失业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指被国家依法征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农民;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退捕渔民。
(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孤儿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
(七)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人员。
(八)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在提出认定申请时,其失业登记需处于有效状态,且登记失业期间无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工商营业执照等实现就业创业信息记录。
二、哪些情形下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无就业愿望的人员;
(二)无就业能力的人员;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车辆出租、自主经营、家庭经营、投资入股经营等)的。
三、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并提供本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两寸免冠照片2张,不同类别的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属“4050”人员的,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上登记年龄计算,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属“享受低保失业人员”的,通过与民政部门比对查询其身份信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属“残疾失业人员”的,通过与残联比对查询身份信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属“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的,以《就业创业证》上登记失业时间计算,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属“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的,其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退捕渔民身份由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比对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六)属“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证书,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铜仁市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或学校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证明,其他类型毕业生的身份信息通过与民政部门、残联比对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属“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铜仁市零就业家庭认定表》,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哪些情形下应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一)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
(二)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力能力或死亡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主动申请终止就业要求或3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未主动与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十)最低生活保障资格、《残疾人证》被主管部门撤销收回或超过有效期的;
(十一)其他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年审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10月。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铜仁市就业局
2022年5月12日
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铜仁市就业局 | 0856—5211881 |
碧江区就业局 | 0856—5223578 |
万山区就业局 | 0856—3521090 |
松桃县就业局 | 0856—2833498 |
玉屏县就业局 | 0856—3221139 |
江口县就业局 | 0856—6621056 |
石阡县就业局 | 0856—7623386 |
印江县就业局 | 0856—6231310 |
思南县就业局 | 0856—7222906 |
德江县就业局 | 0856—8522131 |
沿河县就业局 | 0856—3910889 |
编辑:李桃红 校审:罗灿
初审:顾云爱 终审:刘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