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印发《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
“铜仁市域内的企业,凡是吸纳安置我们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残疾人就业的,按年工资的10%补贴给企业……”近日,笔者从铜仁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为了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社区搬迁残疾人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更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成果,铜仁市残联制定出台《铜仁市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
“符合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条件的企业、机构,按照就业残疾人分别计算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残疾人年度工资的10%,所需资金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铜仁市残联理事长胡光荣介绍,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机构)车间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工资补贴及社保补贴等。
企业申请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应具备的条件:
——持合法经营证照,连续经营或运行12个月以上且申报时正常运行的独立法人单位。根据组织形式不同,可以是依法在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也可以是独立法人单位分支机构(以工农疗、庇护工场或车间等形式存在)。
——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户籍应为铜仁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以市生态移民局确认的社区为准),安置数量3人以上(含3人)。
——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项目,且至少工作12个月以上。
——与安置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签订不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且至少为就业残疾人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残疾人日工作时间不少于5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不少于25小时。
——应具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具备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以上6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方可申请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铜仁市残联党组书记周迪说道。
就业乃民生之本,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更为重要。近年来,铜仁市残联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体制,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技能培训、引进企业、出台优惠政策等措施促成更多残疾人上岗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事关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发展和社会融合。”周迪说,新国发2号文件提出,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加大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力度,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铜仁市残联将抢抓机遇,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关心、关爱残疾人,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扩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残疾人的就业规模,让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编辑:田洪文 校审:罗灿
初审:李忠明 终审:刘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