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9月份所有救助补助资金须10日前发放到位
作者:李思瑾 来源:多彩贵州网
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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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针对贵州省近日部分地方突发疫情,贵州省民政厅安排部署,妥善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
紧盯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掌握其基本生活状况;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疫情期间每日电话联系制度,确保其生活物资充足、生病送医及时;紧盯外来因疫情遇困人员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因交通管控、区域静态管理等原因暂时滞留,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主动帮助其解决现实困难。
对特殊困难群体缺乏食品、防疫物资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采取直接临时救助方式,将基本生活必需品发放到有刚性需求的特殊困难群体手中。在分配发放慈善捐赠物资时,优先考虑辖区内特殊困难群体;对因疫情遇到困难外来人员,采取“小金额先行救助”方式直接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遭遇多重困难叠加对象,采取“个案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整合部门救助资源给予综合救助;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月份所有救助补助资金必须于10日前发放到位。
编辑:李桃红 校审:罗灿
初审:顾云爱 终审:刘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