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残联政策汇编五】残疾人运动员享受的一些政策有哪些?

发展残疾人体育,对于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弘扬自强不息时代精神,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共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常会有我们的残疾人朋友来咨询:“我可以参加运动会吗?我可以当运动员吗?我参加这个比赛获奖的话,奖金有多少呢?获得名次后对我的就学和就业会有什么鼓励政策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残疾人朋友是可以成为专业的运动员并参加比赛的,经过自身的努力跟专业的训练,有很多优秀的残疾人朋友成为了专业的运动员。

那今天这篇内容就是针对以上一些问题的解答,为已经成为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或者有往专业残疾人运动员发展的残疾人朋友提供一个参考的标准,一起来认真看看并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人吧!

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比赛奖励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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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1.集体项目按单项名次奖励标准增加1倍给予奖励;2.教练员根据训练时间以及按照所输送的运动员奖励的相应比例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奖励依据为铜署办发〔2009〕194号文件

残疾人运动员就学

1.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保证其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全部课程。

2.已经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并在残奥会、聋奥会、亚残运会和全国残运会等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推荐到适合其特点的上一级学校深造,并减免相应学费。

3.各级残联和学校要协调有关部门,对于家庭困难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在就学过程中给予特殊帮助。

4.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在省市队集训期间,教育部门要协助做好训练期间的文化教育工作。各级运动队要为运动员进行文化学习安排出必要的时间。

政策依据: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贵州省体育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就学和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残联发〔2013〕111号)

残疾人运动员就业

1.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退出集训队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帮助实现职业转换。各级残联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取得残奥会、聋奥会名次,亚残运会前三名,全国残运会金牌的运动员,根据岗位用人要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2.优先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对自主择业的残疾人运动员在生产经营、技术场地、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

3.生活困难且尚未就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将其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政策依据: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贵州省体育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就学和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残联发〔2013〕111号)

编辑:李桃红 校审:罗灿

初审:李忠明 终审:刘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