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编第3期】铜仁市残疾人困难临时救助政策、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

(一)铜仁市残疾人困难临时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持有效残疾人证的铜仁市户籍残疾人;流浪、乞讨、信访以及其他申请救助市外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救助范围。申请年度因火灾、洪灾、冰雹、地质灾害、雷击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申请年度因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申请年度家庭有2名以上(含)大学(含大专)新生,家庭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因重大疾病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市内外流浪、乞讨、信访人员或其他需要临时安排生活或给予交通费补助的残疾人。

3.救助标准。损失或自费金额在0.3万元以上1万元以内,最高救助1000元;损失或自费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最高救助2000元;损失或自费在2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最高救助3000元;损失或自费在3万元以上4万元以内的,最高救助4000元;损失或自费在4万元以上的,最高救助5000元。为市内外流浪、乞讨、信访人员等临时安排生活或给予交通费补助不超过1000元。

政策依据:《铜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铜仁市残疾人困难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铜残联发〔2024〕10号)

市残联维权科 咨询电话:08565229320

(二)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

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标准为每户3500元。

政策依据:《省残联省发改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见》(黔残联发〔2022〕15号)

市残联维权科 咨询电话:0856-5229320


编辑:李桃红 校审:罗灿

初审:顾云爱 终审:刘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