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编第5期】铜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一)康复救助对象

铜仁市户籍(或在铜仁市领取居住证)的0至6周岁听力、言语、肢体、智力、视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康复机构评估具有较好康复价值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4周岁。

(二)康复救助内容

1.视力残疾儿童: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睑疾病、角膜疾病、结膜肿瘤疾病等)、低视力视功能训练(3-8周岁)、低视力助视器验配。

2.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器适配、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3.言语残疾儿童:发声功能和嗓音、言语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适配。

4.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包括术后调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复训练(包括术后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后的康复治疗、运动功能、转移功能、认知功能、言语交流、日常生活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等)及辅助器具适配。

5.智力残疾儿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6.孤独症儿童:认知、情绪及行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三)康复救助标准

(1)手术类:人工耳蜗手术费用:补助每人不低于15000元(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的含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及4次调机费),手术费用不足15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

肢体矫治手术费用:对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按照每个残疾儿童不超过2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儿童康复训练:对符合条件的肢体、听力、言语、智力、视力残疾儿童及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用按实际康复天数计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70元执行,原则上补助总费用不超过18320元/人/年;低视力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照70元/人/天执行;每个低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年内补助时长不超过180天,原则上每个月康复训练不高于20天。

(3)辅助器具适配:儿童康复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参照黔残联发〔2023〕22号最新文件执行。

(4)同一项救助服务同一年度内仅补助1次,多重残疾的按照相应残疾类别救助标准给予补助。辅助器具适配每3年补助不超过1次,但原则上确有需求的每年可补助一次。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1次。

政策依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府发〔2019〕11号)、《“十四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残联厅函〔2021〕386号)、《铜仁市低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实施方案(试行)》(铜残联发〔2023〕20号)、《铜仁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实施规范(试行)》(铜残联发〔2024〕1号)

市残联康复科 咨询电话:0856-5212359

编辑:李桃红 校审:罗灿

初审:顾云爱 终审:刘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