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编第15期】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政策、“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一、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政策

符合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条件的企业、机构,按照就业残疾人分别计算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市残联补贴标准为就业残疾人年度工资的10%。

政策依据:《市残联关于印发铜仁市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残联发〔2022〕14号)

市残联劳服部 咨询电话:0856-5232773

二、“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阳光家园计划”所指的服务对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规定,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政策依据: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残联办发〔2022〕9号)

市残联劳服部 咨询电话:0856-5232773

编辑:李桃红 校审:罗灿

初审:顾云爱 终审:刘翼